问题 | 醉驾的罚金什么时候交 |
释义 | 一、醉驾的罚金什么时候交 目前,并没有关于醉驾罚金的缴纳期限的规定,但通常醉驾的罚金应在经过法院审理后,作出的生效判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根据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醉驾缓刑案底几年后可消除记录 醉驾判缓刑,案底不可以撤销。案件行为人因醉驾被定罪判刑的,不论经过多长时间,案底都不可以撤销。案底是指个人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因醉驾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三、醉酒驾车可否取保候审 法律网提醒您,醉酒驾车可以取保候审,但是需要满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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