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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如何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释义
    一、员工如何申请企业破产清算
    员工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方式是:
    具有企业债权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破产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企业破产申请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企业申请破产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2.破产申请书;
    3.验资报告、审计报告;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5.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6.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7.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
    8.企业债务情况表;
    9.其它。
    
    三、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为: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清偿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补偿金;
    3.偿还公司欠缴的税款;
    4.向公司的债权人,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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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3: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