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由谁决定的 |
释义 | 一、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由谁决定的 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 三、征地补偿是否能作为遗产继承 法律网提醒,征地补偿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征地补偿款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偿,其性质上不属于承包收益不能列入遗产范围,应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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