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家暴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方法是什么 |
释义 | 一、对家暴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方法是什么 对家暴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判决方法是根据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受害方有家暴的证据,那就可以要求家暴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家暴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家暴的种类 家庭暴力的形式具体如下: 1.身体暴力。加害人对受害者身体各部位的攻击行为; 2.精神暴力。侮辱谩骂、限制人身自由等; 3.性暴力。加害人攻击受害者性别部位,强迫受害者发生性关系或强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 4.经济控制。加害人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的财产决定权和使用权,包括限制或控制受害者用钱的时间、式数量,限制受害者对物品、住房等的使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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