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
释义 | 一、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如下: 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需要本人出庭吗 劳动争议仲裁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是什么 法律网提示您,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流程为: 1.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开庭审理。 4.根据双方的证据以及事实进行判决。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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