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
释义 | 一、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购房合同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准备购房者的身份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存款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购房者身份和购房交易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2.前往房屋交易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部门,向工作人员咨询补办购房合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3.向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补办购房合同; 4.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核实购房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购房合同丢了需要的证件如下: 1.首先需要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需要了解 法律网提醒您,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一下事项: 1.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这关系到买方是否能取得房产证; 2.合同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不能与开发商随意签订合同,以免陷入纠纷; 3.确认房屋的建筑面积和质量; 4.确认违约责任,不能要求买房承担不公平的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第一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三、不签订购房合同违法吗 买房不签合同不可以,房屋买卖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并写明买卖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