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占用公共用地没有按规定使用怎么办 |
释义 | 一、物业占用公共用地没有按规定使用怎么办 物业侵占业主公共区域,业主可以向业主大会进行举报,通知业主大会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处罚、纠正物业公司的行为。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占用公共用地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占用公共用地纠纷诉讼时效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在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缴纳物业管理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引用法条: [1]《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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