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受敲诈勒索如何有效证明 |
释义 |
一、遭受敲诈勒索如何有效证明 通过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等的证明,都可作为敲诈勒索罪的证据。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敲诈勒索罪案件多久结案 敲诈勒索罪案件一般是经过五到五个半个月左右结案,因为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在二个月以内,而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时间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是两个月,所以加起来大概五到五个半个月的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怎样才构成敲诈勒索罪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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