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一、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一)房产登记为夫妻一方名下的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二)产权证上能显示出房产归双方所有的 这种情形下的房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应根据《民法典》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分割。 (三)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的 1、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四)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这种情形,“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如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该房屋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七)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 此种情况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未登记一方可以请求分割此房产。 (八)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毫无疑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财产分割的原则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二、民法典关于婚前购房的相关规定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两个人的名字。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婚前购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的相关知识,以及“民法典关于婚前购房的相关规定”和“婚前购房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等相关拓展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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