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起草工伤赔偿协议书 |
释义 | 一、如何起草工伤赔偿协议书 工伤赔偿协议书应写上协议各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发生工伤的原因、经过;赔偿的项目、标准、数额和计算方式;争议解决办法;以及各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工伤赔偿是谁付的 工伤的赔偿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 三、工伤赔偿协议私了是否合法有效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赔偿协议私了合法有效。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是无效的: 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 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 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商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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