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地补偿款被村委私拿起诉谁 |
释义 | 一、征地补偿款被村委私拿起诉谁 征地补偿款被村委私拿起诉村委。非法截留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让公安机关介入调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二、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征地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主体是否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 2.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位置等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等。 ![]() 三、多支付征地土地补偿款该怎么处理 多支付征地土地补偿款应该退还多支付的款项。被征收人非法取得额外的征地土地补偿款属于不当利益,征收人可以请求被征收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被征收人主观存在恶意的征收人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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