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在应该负责处理网络诽谤行为 |
释义 | 一、谁在应该负责处理网络诽谤行为 应该负责处理网络诽谤行为的主体包括网络服务商、公告板服务商、图片及文字的作者。 网络诽谤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对网络诽谤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实践中在认定上存在很大分歧,因此,如何通过具体情节确切认定,确定罪与非罪,乃至归责都至关重要。 二、网络诽谤行为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网络诽谤行为侵权向法院起诉的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诽谤他人的网络行为如何界定 诽谤他人的网络行为的界定如下: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 4.客观上行为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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