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怎么处理好 |
释义 | 一、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怎么处理好 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应该处理的方式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债权时,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期的,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二、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详解 企业破产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信用社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判决书、裁定书; 6.债权申报书。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三、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后应该怎么办理 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的应该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过了破产债权申报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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