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涉嫌抽逃出资 |
释义 | 一、公司股东向公司借款是否涉嫌抽逃出资 股东向公司借款不属于抽逃出资。只需要签订借款协议,按时偿还即可。法律对此并没有进行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时候,才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二、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1.在主体方面,二者虽同为特殊主体,但其特定范围有所不同。本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范围较前者要宽得多。 2.在主观方面,二者都出于故意,但本罪没有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目的,职务侵占罪则有此目的。 3.在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4.犯罪对象有所不同。 ![]() 三、抽逃出资罪追诉时效 法律网提醒您,抽逃出资罪追诉时效是5年,因为犯该罪的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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