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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客户资金未入账罪的法律惩罚规定是什么
释义
    一、客户资金未入账罪的法律惩罚规定是什么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的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存贷款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为故意。
    
    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多久判下来
    法律网提醒您,一般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判处,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院予以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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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2:2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