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能否一起抵押 |
释义 | 一、房屋与土地使用权能否一起抵押 民法典规定,抵押土地使用权时,连同土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抵押房屋时,连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所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不能分别抵押,如果其中一项没有抵押的,视为一并抵押。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二、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流程 抵押贷款流程如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和期限; 2.准备贷款资料; 3.房屋评估,提交上述材料后,银行应根据提交的材料对抵押物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 4.贷款审批,将所有贷款审查材料、评估报告或评估意见提交银行审批; 5.贷款合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让对财产的占有,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三、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住房抵贷款数额即为贷款金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实际上就是贷款的期限。 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4.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和实现抵押的费用。 5.抵押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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