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哪些方面 |
释义 | 一、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哪些方面 法律行为的分类有以下方面: 1.根据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可分为: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2.根据法律行为是否合法可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3.根据行为的表现形式可区分为: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4.根据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可分为: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5.根据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可分为: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6.根据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可分为: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7.根据行为的公法性质或私法性质,可分为公法行为和私法行为。 二、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 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如下: 1.必备要素不同。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 2.依据不同。事实行为依法律规定产生法律后果,法律行为依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 3.要求能力不同。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4.发生效力不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发生效力; 5.取得方式不同。依法律行为取得,是传来取得,依事实行为取得,是原始取得; 6.法律要求不同。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事实行为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 7.能力要求不同。法律行为要求行为能力,事实行为不要求行为能力。 ![]() 三、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法律网提醒您,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社会意义: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2.法律性: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3.意志性:由人实施并由人的意志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追求、认同和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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