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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不受理范围有哪些内容
释义
    一、行政诉讼不受理范围有哪些内容
    行政诉讼不受理的范围如下: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诉讼需要请律师吗
    不需要,当事人诉讼是否委托律师需要自行决定,法律并未规定一定要委托律师代理,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诉讼,委托代理律师都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律网提醒您,既然是权利,当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当事人觉得自己可以应付整个诉讼,不请律师当然也照样可以打官司。
    
    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包括以下几点:
    1.请求判决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
    2.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
    3.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
    4.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
    5.请求判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6.请求解决行政协议争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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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7:4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