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矛盾纠纷到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 |
释义 | 一、拆迁矛盾纠纷到哪个部门投诉最有效 房屋拆迁纠纷找拆迁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政府投诉处理,具体情况下对于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是属于民事纠纷事项,可以根据实际的矛盾纠纷原因和造成的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纠纷诉讼流程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流程: 1.对行政裁决或者是复议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当事人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3.法院受理,登记立案。 4.符合立案条件的,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 5.开庭审理。 6.作出判决。 三、拆迁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拆迁纠纷需要的证据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引用法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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