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对合并公司同意有何要求 |
释义 | 一、股东对合并公司同意有何要求 股东对合并公司同意的要求有: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合并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此时不需要进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事项有哪些 公司合并一般来说涉及以下内容: 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 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 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 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 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 6.其他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债权债务的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三、公司合并的主要形式有什么 1.吸收合并。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2.新设合并。可以由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新设公司发行新股的,消失各公司的股份转化为新公司的股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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