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一般用工合同的争议案件 |
释义 | 一、如何处理一般用工合同的争议案件 处理一般用工合同的争议案件如下: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解决因合同发生的争议。 2.调解。劳动合同纠纷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 3.劳动仲裁。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二、个人用工合同要怎么写 个人用工合同的具体内容与劳动合同是一致的,具体可以按照以下规定的内容撰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三、哪种用工合同不需要交社保 法律网提醒您,下列用工合同不需要交社保: 1.实习生; 2.返聘离退休人员; 3.非全日制工; 4.将个别部门或个人成立与原主体公司无直接关系的商事主体,即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5.劳务派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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