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退赔偿在新劳动法中有何规定 |
释义 | 一、辞退赔偿在新劳动法中有何规定 辞退赔偿在新劳动法中有以下规定: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辞退和辞职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辞职和辞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以下区别: 1.行为主体不同,辞职是职工个人,辞退的主体是单位。 2.政策不同,辞职的政策支持比辞退的多,辞职事由广泛,辞退事由有限。 3.辞职和辞退成立的事由在性质上不同。 辞退一般是职工有违纪行为,而辞职的理由比较正当。 ![]() 三、被辞职后申请仲裁的时效 被辞职后申请仲裁的时效是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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