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
释义 | 一、宅基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 宅基地转让后被征收补偿款归谁,要具体分析。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农村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土地的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2.宅基地上的房屋是附着物,补偿归所有者所有,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归村委,房屋的补偿归所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二、宅基地转让的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具体农村宅基地转让的必要程序为: 1.宅基地转让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转让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宅基地转让合同应具备的内容 宅基地转让协议应写明以下内容: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身份信息;转让宅基地的土地界址、面积;变更登记办理;转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转让方和受让方签字;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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