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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于小区地上车位谁应当承担责任
释义
    一、对于小区地上车位谁应当承担责任
    对于小区地上车位应当承担责任包括全体业主、开发商或国家。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二、小区停车位划线哪个部门管
    小区停车位划线的管理部门是物业管理部门管,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部门,让相关人员过来处理;
    2.可以找小区内的居委会来投诉这件事情,让居委会管理人员来出面解决;
    3.可以找小区业主委员会投诉;
    4.可以直接拨打交通管理部门的电话;
    5.属于物业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物业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三、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在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否合法需要分为情况来看,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土地使用费收费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收费主体是全体业主。全体业主可以因车辆占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
    [4]《物业管理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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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5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