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售楼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释义 | 一、售楼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售楼广告属于要约邀请。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 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 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 三、要约邀请包括什么 1.符合要约条件的商业广告和宣传; 2.拍卖、招标公告; 3.商品价目表; 4.招股说明书、基金招募说明书; 5.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其他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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