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强行会车致人死亡进行法律界定的相关问题 |
释义 | 一、对强行会车致人死亡进行法律界定的相关问题 强行会车致人死亡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不按规定会车扣几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一次扣1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除了扣分以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需要赔偿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出车祸致人死亡肇事司机赔偿范围是: 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