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房承租人变更的法律指引 |
释义 |
一、公房承租人变更的法律指引 公房承租人变更的法律指引: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请家庭成员间变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设立的租赁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产权单位在接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变更的反馈意见5日内,为家庭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租赁期限为原合同剩余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二、公租房承租人变更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公租房变更承租人准备材料: 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 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承租人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出本市的,提交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6.过户申请书。 ![]() 三、公租房租赁期限一般是多久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目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 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首付款。”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一旦购买了经适房或限价房,原租住的公租房就必须退出。 引用法条: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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