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宅基地纠纷应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
释义 | 一、农村宅基地纠纷应该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1.如果是宅基地权属纠纷,应该先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处理,对处理的决定不服经过行政复议后,方可行政诉讼,应到县级人民法院。 2.若是宅基地权属清楚、可以直接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我国的农村宅基由村上批,乡里备案,如果宅基地发生纠纷由乡级、县级经管站负责仲裁。 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拆迁宅基地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拆迁纠纷有时效限制,时效限制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当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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