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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投保时的理赔规定
释义
    一、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投保时的理赔规定
    交强险和商业险同时投保时的理赔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二、交强险理赔的程序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三、交强险可以退吗
    法律网提醒您,通常情况下交强险是不可以退保的,但是交强险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可以退保的:
    1.被保险机动车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交强险未生效能退。
    车主可以携带好车险保单和本人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未生效的交强险退保一般可以退还全额保费,而商业车险未生效的时候退保,则通常还需要扣除手续费之后才能退还剩余保费。
    交强险的强制实施有它的必要性,可以使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得到保障,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交强险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购买是必要的。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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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6: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