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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概述工伤赔偿标准表所包含的要素
释义
    一、概述工伤赔偿标准表所包含的要素
    工伤赔偿标准表所包含的要素有:
    1.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的伙食补助费;
    3.交通食宿费;
    4.伤残辅助器具费;
    5.生活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
    6.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申请工伤赔偿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赔偿纠纷的仲裁时效
    就工伤赔偿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工伤争议产生时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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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