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合同签订的最长合理期限是多长 |
释义 | 一、临时工合同签订的最长合理期限是多长 临时工合同最长可以签订六个月。临时工合同相当于试用期合同,我国现在将试用期的最高规定期限为六个月,也就是当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三年以上,或者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才能够达到六个月,其他的试用期都是小于六个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临时工与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正式工与临时工区别一是待遇相差大,前者优后者劣:二是工作稳定性不同,前者相对稳定后者稳定性差。 法律网提醒您,正式工与临时工只是一种习惯的说法,劳动法没有此规定,劳动法规定,只要是企业职工,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都应该享受三险,即养老、医保、工伤。 ![]() 三、临时工的工伤如何赔偿 临时工的工伤如下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拒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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