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二手车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
释义 | 一、北京二手车过户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带身份证、行驶证去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如果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买方的暂住证需要满一年。 二、汽车过户需要双方本人到场吗 汽车过户最好本人去,但是汽车过户原车主不去,也是可以过户的。汽车过户可以办理委托,需代办人拿车主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过户的其他手续,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 法律网提醒您,车辆过户的流程具体如下: 1.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查验窗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将上述材料递交于查验窗口,并交验机动车; 2.到选号区等待选号,选号完毕后,到银行付费窗口付牌证费。凭缴费凭证和《号牌领取通知书》到发牌证窗口领取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等相关材料; 3.办完了机动车的过户以后,办理车辆保险过户。保险过户只需双方与保险公司联系办理即可。 ![]() 三、汽车过户车牌照要换吗 汽车过户车牌照要换。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引用法条: [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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