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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主体有哪些
释义
    一、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主体有哪些
    附带民事诉讼权利的主体有:
    1.被害人;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3.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条件如下:
    1.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人需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条件;
    6.开庭审理。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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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 0: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