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证明医院的误诊导致了被断定为精神病 |
释义 | 一、如何证明医院的误诊导致了被断定为精神病 并没有方式可以证明医院的误诊导致了被断定为精神病。 以现行精神病诊断标准,没有什么绝对的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健康人还是精神病人。 斯坦福大学的心理教授,曾经做过一个实验。派了几位正常人,前往各家精神病医院就诊。这些正常人被收治、察诊断。他们在医院里的表现,和正常人一模一样,最后还是会带着轻度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结果出院。可见。正常人与轻度精神分裂症患者在专门医院里也比较难以区分的。或者说正常的人,也会有一些轻度的异常的心理或行为。 二、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具体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赔偿数额,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医院误诊需要负什么责任 医院误诊需要负的责任: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医生误诊患者的,如果造成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如果造成严重损害甚至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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