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标准有哪些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抚养费纠纷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哪些材料 起诉支付抚养费需要以下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引用法条: [1]《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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