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怎样交纳 |
释义 | 一、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怎样交纳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如下交纳: 1.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标准,如需进行二审另行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一审担保费为申请保全标的1.3~2%。二审按一审的收费标准的80%另行收取。 2.担保限额:标的额20万元以上。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 三、如何准备诉前财产保全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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