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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怎样交纳
释义
    一、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怎样交纳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应该如下交纳:
    1.采用现金抵押的方式支付的担保费用标准是:经一次审理程序为一个收费单位,订立相应的收费标准,如需进行二审另行收取相应的担保费用。一审担保费为申请保全标的1.3~2%。二审按一审的收费标准的80%另行收取。
    2.担保限额:标的额20万元以上。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的数额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基本相当。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样的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三、如何准备诉前财产保全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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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