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收到传票怎么提管辖权异议 |
释义 | 没有收到传票怎么提管辖权异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因此,对于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说明法院的传票无法送达,可能进会通过其他的形式进行传达。这需要当事人有相关的了解,并且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才能被受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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