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
释义 | 一、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采取何种处理方式 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要看双方对于财产有没有特殊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共同财产。 2.如果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没有特殊约定的,则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时需要遵循下列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3.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判决如何分割。法院在判决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要包括: 1.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赠与一方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案件财产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 离婚在法院分割财产三到六个月时间。如果人民法院适用建议程序审理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经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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