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如何在法律层面上起诉离婚 |
释义 | 一、女方如何在法律层面上起诉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法律程序: 1.起诉,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带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2.调解,人民法院依法对双方进行调解; 3.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 4.调解无效,法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5.判决,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诉讼离婚必须符合哪些法定条件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如何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地 法律网提醒,离婚诉讼管辖法院根据被告方来确定,管辖法院为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或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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