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可作为证据嘛 |
释义 | 一、录音可作为证据嘛 录音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但要符合下列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证据三性的内容 法律网提醒您,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三、民事证据三性如何质证 民事诉讼证据三性质证方法为: 1.质证准备。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与当事人紧密沟通,就对方提交的证据形成质证观点,主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询问当事人这些证据是否存在、真实?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有否可以否认的可能? 2.质证技巧。总的一个原则是围绕着“三性”进行。首先要听清楚对方在提供这些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紧紧围绕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开展开质、辩、验、判。逐一识别、判断。就证据来源形成是否合法、与诉求的关系、有否完全质证、是否可用推定等发表综合意见。 3.对日常常见的一些证据进行质证。 法律网提醒:进行质证时可以否认一切对自己不利的复印件、传真件等书证;可以否认利害关系人(如存在合作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具的证据;对于有疑议的证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以确认其真实性。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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