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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时候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释义
    一、什么时候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法律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开庭程序如下:
    1.附带民事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
    2.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答辩意见;
    3.附带民事原告人举证、被告人或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
    4.被告人举证,附带民事原告人或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
    5.法院组织调解;
    6.当事人最后陈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收费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收费。附带民事诉讼会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不会另收诉讼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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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4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