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劳动用工工人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非法劳动用工工人怎么处理 1.劳动行政部门对非法用工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非法用工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非法用工不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非法用工包括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招用劳动者(包括童工)或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招用童工为其提供劳动义务,并对劳动者实施劳动管理的用工形式。 规范的劳动关系首先在主体资格上就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而劳动者一方则必须处于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具备劳动能力和从业资格自然人。非法用工单位只是形式上有“单位”之名,而无“单位”之实,也即是未经合法程序许可,不满足法律关于用人单位所应具备条件的相关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用工虽然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并不等于由于非法用工引发的伤亡争议不能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来解决。《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8条规定:“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非法用工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这一规定,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因伤亡赔偿的数额产生争议的,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 三、非法用工的认定和法律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非法用工是指用工单位或被用工者主体不适格或合法用工单位用工行为不合法的情况。如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 非法用工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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