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房产如何过户 |
释义 | 一、遗嘱公证房产如何过户 有遗嘱公证的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继承人身份证明;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缴纳税费即可。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无需缴纳契税。 二、遗嘱公证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遗嘱公证的基本条件是如下: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具有正常的思维意识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被胁迫、欺骗、被胁迫、被欺骗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法定形式,不得与之冲突;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过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 三、如何进行遗嘱公证申请 公证遗嘱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个人的身份证明、与遗产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协议书等材料; 2.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员询问记笔录; 4.制作公证书,当事人签名。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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