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女职工被迫离职怎么办 |
释义 | 一、怀孕女职工被迫离职怎么办 怀孕女职工被迫离职如下办: 如果劳动者因怀孕被公司逼迫离职,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劳动者不愿意履行的,则可以依法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公司辞退怀孕女职工需要什么手续 1.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2.出具离职证明; 3.员工交接其工作; 4.公司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5.正式离开公司。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三、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有哪些 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有: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4.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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