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自书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遗嘱自书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遗嘱自书的生效条件如下: 1.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2.自书遗嘱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书遗嘱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内容合法,遗嘱处分的是遗嘱人自己的财产。 二、遗嘱自书效力期限多久 只要立遗嘱人死亡,自书遗嘱即刻发生效力,有效期是永久的。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法律网提醒您,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己亲自写,别人代写的话需要公证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只要立遗嘱人死亡,即刻发生效力,一直有效,不存在期限问题。我国法律规定,法律网提醒您,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 三、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吗? 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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