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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要如何规定的
释义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是要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医患双方协商后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封存、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的,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病历按照规定完成后,再对后续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医疗机构应当对封存的病历开列封存清单,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各执一份。
    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二、医疗事故鉴定费谁承担
    法律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或者患者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事故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三、医疗事故鉴定要准备哪些材料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
    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4.会诊意见;
    5.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6.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等。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2]《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3]《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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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