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被家暴法律要怎样去处理 |
释义 | 一、孩子被家暴法律要怎样去处理 孩子被家暴法律要如下去处理: 1.可以找社区进行教育和劝诫; 2.可以到本地派出所报案,进行处理,并要求留下笔录; 3.可以到街道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4.如果受伤了,一定要尽快到医院诊断,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证明,并请人拍下伤处的清晰照片,保存好; 5.如果受到严重的伤害,可以到法院起诉,并到有关部门申请伤情鉴定; 6.如果正在遭受伤害、无力自卫,可以大声呼救,并打110报警电话。 二、家庭暴力需要什么证据 家庭暴力可以提供警察出具的告诫书、报警记录、就医诊断书、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三、家暴立案后可以撤销吗 家暴立案后可以撤销的。家暴依照刑法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当事人原谅家暴者之后请求撤销案件的,可以销案。或者立案之后,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也可以销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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