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如何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
释义 | 一、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如何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被宣告死亡后还活着按照如下规则处理现有的婚姻关系: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二、宣告死亡的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宣告死亡的条件,具体如下: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产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终结之日起计算; 3.只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宣告死亡申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作出死亡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三、申请宣告死亡的主体 宣告死亡的申请人,可以是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也可以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还可以是与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当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宣告死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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