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误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有哪些 误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有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在医院被误诊了该怎么办 在医院被误诊了该如下处理: 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患者发现医院误诊后,首先应该及时保留证据。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 ![]() 三、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包括什么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费用,具体可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由当事人之间协商赔偿数额,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陪护费。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六)残疾用具费。 (七)丧葬费。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九)交通费。 (十)住宿费。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引用法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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