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公司应通告被派遣劳动者何事项 |
释义 | 一、劳务派遣公司应通告被派遣劳动者何事项 劳务派遣公司应通告被派遣劳动者的事项: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经济补偿等费用;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二、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下列资质: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5.办公用房证明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三、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程序 法律网提醒您,劳务派遣公司设立程序包括: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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